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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我和我家老媽,起了點無言的爭執。

說是無言呢,是因為我只要一生氣就不想講話,因為講話會讓我想要放聲大哭,所以只好不講話這樣。

會哭,是因為我覺得我很委屈。

事情呢,是因為我原本在和喬伊先生講說關於公務員砍績效獎金這件事,因為都聊到了,而且喬伊先生也給我看了台灣公務員的薪資比較,

身為英文系的我,想當然爾是看要如何成為移民署跟外交人員這方面的公務員啦。

不過看完外交人員列點裡的一項,公務人員有可能會被派到一些比較艱困的國家,就如各位所知,台灣的邦交國都是一些名字落落長,念不太出來的國家,

所以看完後立刻(我不愛用立馬這詞,感覺有出賣國家的fuXD)跟喬伊先生說,萬一被派去的話怎麼辦,還是不要去考好了,當然一切盡付笑談中。

當然我也沒有想要考公務員啦,只是聽喬伊先生說他同學是個公務員家庭,收入還不錯,每年長假都可以出國去玩這樣。

然後呢,我家老媽睡醒了,緩緩地走下樓梯坐在我旁邊看電視,我就看著電腦抱著開玩笑的語氣跟她說:「媽媽,外交官的公務員如果考上了可能要去非洲耶!」

然後我不知道我老媽幹嘛用一種不屑的口氣說:「你以為考上就會被派去嗎?(搭配上你很沒腦的表情),你想考也考不上啦!」

天啊!我只能說被自己老媽"洗臉"真的感覺很差,我可是在學校很努力呢,然後我不甘示弱的回了一句:「我唯一會的事就是讀書啦,考試難不倒我啦!」

沒想到老媽用嚴厲的語氣丟出更猛的一句:「甚麼叫做書讀得很好?這樣就叫做很好了嗎?」

當下我真是眼淚默默流阿,因為我剛剛才知道原來書念了那麼多年,想要的也不過就是別人的認同,好吧,在學校每學期都拿書卷獎原來不叫書讀的好,

也許要用"錢賺得多寡"來衡量吧,不過,今天所學到的是,原來我們都需要,別人的認同

再把時間拉回今天下午,在我和喬伊先生講完老媽和我的對話之後,他逼我看完一篇文章(其實我不愛字太多的東西...)

標題是「靠興趣吃飯,有可能嗎?」,文中所提到的是常常聽到人家說,如果你做的工作是你喜歡的事,你一定可以樂在其中,因為它是你的興趣,因為你可以在其中找到屬於你的成就感,

所以你會樂此不疲,覺得其實一點都不累。但是我要說的是,成就感也許只占一部分,因為那是你對於自我的評價,只要事情做得好,離你的預期目標不遠,那麼你就可以得到屬於你的那份成就感;

其他另外一半則是要靠別人給你的認同感,如此一來才會滿足全部你覺得你成功了的因素。如果別人對你表示認同,那就代表他信任你,相信你所做的決定會讓大家越來越好,而你當然也可以從別人

給你的認同感,來強化你給自己的成就感,很多人終其一生都在追求別人的認同,父母、師長、朋友、同事,當然我也不例外(雖然我媽好像不太認同我齁),所以我認為除了給自我的成就感之外,

來自於別人的認同感,也是追求自我實現時很重要的一環。

 

Esme  XOXO

2013.01.2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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